一、复试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复试录取工作中,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③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④身心健康,面试前须参加统一的心理测评。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今年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为A类考生(一区)国家初试合格线。达到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3.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①初试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④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见附件),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
5.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学位专业要着重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掌握情況和科研能力;专业学位专业则应偏重于考察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院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
二、复试方式及工作安排
1.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均为现场复试;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复试名单确定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一区)国家初试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的研究生录取复试。
3.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一志愿考生现场复试内容及要求:
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各专业复试测试科目如表1所示。
专业综合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考试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2)调剂志愿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及学院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且网络畅通,采取该方式的学院要提前测试系统,并联系参考考生进行模拟调试。
2)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或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附表1。面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为保证测试的公平性,要求各学科专业拟定多套专业测试试题,且难易程度相近。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10分钟。
为了消除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之间打分的差异,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考生的直接复试成绩为S0,各小组的平均面试成绩为S1,专业总的面试平均成绩为S2,各复试小组的加权平均系数为H:H=S1/S2,考生最终的复试成绩为S=S0/H。
表1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测试科目
4.复试时间及安排
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学院各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定于4月2日,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院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复试过程按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5.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学科的复试组织,并及时通报有关情況,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加强考前、考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一平台”(学校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采“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降低考生作弊风险,确保网络远程复试的安全、公平、公正原则。
学院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学科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员参加此次复试的,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考生抽签答题。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
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应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学院提前与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取得联系,逐一签订《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并对考试设备、网络环境、机位设置等进行测试和要求。
学院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复试过程中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将诚信考核贯穿于整个复试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对复试考生开展考前3天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招生学院;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录取原则
1. 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 折合初试成绩(100分)× 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 30%
其中:
折合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 100;
折合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 100。
2.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名额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后,再录取调剂考生;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4. 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考生应登录研招网,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下列操作:
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拟录取的调剂志愿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6.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 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分组情况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科复试小组,分别对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与医药、海洋化学三个学科的考生进行复试。
五、复试总结
1. 复试结束后,考生的最后复试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所有参加评分的老师需要在排名表上签字。
2. 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的考试材料及复试总结报告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办。所有参加评分的老师均需要在复试总结报告中签字。
3. 学院将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及各学科(专业)复试总结汇总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特别强调:
1. 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对回避关系隐瞒不报、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2. 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