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省招考院、学校研究生院要求,现将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1. 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预计开放时间为:4月6日0:00-12:00(共12小时)
2. 接收调剂的专业
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0(学术学位、全日制)
生物与医药086000(专业学位、全日制)
海洋化学070702(学术学位、全日制)
3.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2023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与医药、海洋化学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考生(A类)国家初试合格线。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没有参加数学一或数学二考试的同学不能参加轻工技术与工程或者生物与医药专业的调剂。
(六)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4.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 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回复;逾期不回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四)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并按要求进行确认,逾期不回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6. 联系人:孟老师,周老师 联系方式:0532-84022929
7. 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即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本办法由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为考生可提前准备的材料。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23.04.04